吉林化工学院应急采购实施细则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4-01-04浏览次数:

吉林化工学院应急采购实施细则(试行)

 吉化院〔2023128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应急采购工作,明确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确保各项应急事件顺利处置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吉林化工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应急采购是指学校各单位采购低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时,由于处置不可预见的情况,无法在限定时间内按照学校规定的采购方式完成的采购行为。

第三条 我校应急采购仅限于以下三类情形:

(一)突发水、电、暖、通讯、道路、燃气等设备、设施及实验设备故障的抢修

(二)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安全等事件的应急处置

(三)其它因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指令而发生的紧急采购事项。

第四条 学校应急采购应遵循科学处置、归口管理、急事急办、规范程序、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学校应急采购分为应急处置采购和功能恢复采购两个阶段。在实施过程中,应首先从满足应急处置要求考虑实施应急采购。功能恢复采购是否与应急处置采购同步进行,由应急事项处置单位根据采购需求论证意见确定。

第六条 学校应急采购事项采取联签审批的方式进行,应急事项处置部门负责采购。联签审批流程如下:

应急事项发生后,应急采购单位填写《吉林化工学院应急采购审批表》(见附表),并按以下流程实施联签:

第一签:应急购单位业务管校领导明确签署处置意见;

第二签:计划财务处负责人确认应急采购经费落实情况;

第三签:分管采购工作校领导签署意见;

第四签:长审批。

第七条 对于特别紧急、无法先行按以上规定流程联签的应急采购事项,购单位可先行口头报请同意后随即组织采购,然后再照上述流程补办相关联签审批手序。

第八条 应急采购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采购的内部控制机制,按照科学论证认真调研合理定价集体决策的原则,由采购工作组3实施采购活动。

第九条 应急采购供应商确定后,应按以下流程办理后续手续:

(一)应急采购单位按照学校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二)应急事项完成后,应急购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及学校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的验收、工程结审、固定资产登记及付款手续。

第十条 应急采购单位对采购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文件资料(包括采购论证报告、市场调研记录、专家咨询意见、决策会议纪要以及合同等)原件应积累与保存,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及时做好归档以备核查。

第十一条 应急采购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原则上应与原项目或基础的范围标准相一致,确需扩大范围或提高标准的,应急事项处置单位应在采购需求论证时一并提出论证意见。

第十二条 涉及工程类应急采购事项时,工程决算应以学校审计处结审的最终结论为准。

第十三条 在应急采购实施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由学校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一)因人为原因导致延误采购并影响应急事件处理的;

(二)相关人员存在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损公肥私、败坏学校声誉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第十四条 与应急处置不同步进行的功能恢复采购,按照《吉林化工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实施。

第十五条 本细则由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表:吉林化工学院应急采购审批表




吉林化工学院  

20231229






附表:

          吉林化工学院应急采购审批表

应急采购项目名称


类别

应急抢修     □突发事件处置    □执行上级指令

应急

采购

事由

简要写明采购理由、调研论证情况和应急采购单位决策纪要(可另附页)

应急采购申请单位意向情况

参与供应商名称:(原则上不少于3家)


意向供应商名称:

采购预算(最高控价):

应急采购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采购工作组成员签字(不少于三人):


   

联签

意见

第一签:应急采购单位业务分管校领导意见



签字:                  

第二签:计划财务处经费确认意见




负责人签字:                

第三签:分管采购工作校领导意见




签字:                  

第四签:校长意见




签字:                      

填表说明:

1.此表仅限用于应急采购项目申请审批用,除签字外原则上其他内容均需打印。

2.联签要求。采购预算额度决定联签位次,高于学校集中采购限额标准(5万),联签至第四签;

低于学校集中采购限额标准(5万),高于部门自行采购标准(1万),联签至第二签;

低于部门自行采购标准(1万),无需签批联签意见,自行存档备查。

3.本表一式一份与合同一并存档,复印件报采购办备案。